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9 08:22

为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按照《钦州市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继续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发布多种类别信息达2100多条次,其中,市城管执法局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信息770多条次,在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770多条次,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也分别达300多条次。在类别上,市城管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30多条,工作动态信息300多条,财政信息20多条,以及人事信息20多条等多类别信息,确保了应对公众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市城管执法局在2021年重新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确保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清楚流程。2021年收到同一家公司的三份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按要求答复该公司。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在2021年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于2021年12月28日制定了一份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已按要求于2021年11月2日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及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于2021年11月19日发布反馈意见结果,并在制定该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内对该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同步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功能完善,在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增添“供水供气工作”栏目,并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进行调整,确保平台的建设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领导管理、有专人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与局属各单位上下联动、协调有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共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340条,其中2021年制发了1份规范性文件,废止0份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3件;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没有行政许可;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承办各类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05宗,705宗处罚均在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在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及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公示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和随水费代征收污水处理费两项,其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83400元,随水费代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41988893.54元,总计4207.22935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07.22935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11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收到同一家公司的三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非属于市城管执法局制作、保存、获取的信息,已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建议该公司向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一份属于市城管执法局单位密件,属于不予公开文件,已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一份属于市里领导的批示件,属于不予公开文件,已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的改进。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因替换平台操作负责人的原因,存在着刚接手的负责人开始对信息发布略有生疏的现象。市城管执法局在2021年加强了对负责人的培养工作,同时更加细心的检查,避免出现错误和不规范的情况。

(二)2021年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但仍有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不够了解和重视,导致日常工作动态类的文章偶尔还出现表述错误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其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让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足够的了解和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减少错别字的出现,更加规范和细致的审核,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其他错误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