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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25 14:5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市市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qzsz.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市政管理局联系(地址:钦州市文峰北路160号,邮编:535099,电话:0777-2862236,电子邮箱:qzsz2236@126.com)。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审核、发布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市政务公开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每一条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审核、保密审查、最终审定并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发布,做到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未发生过泄密事件,实现了钦州市市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局年度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定期对《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及《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格式、信息内容、目录进行分类整理,并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微信微博等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积极主动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的纸质材料报送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由专人负责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坚持每天登录查看,与市公开办保持联系,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50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0号)、《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7〕87号)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推进财政资金预算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在继续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财政信息公开一栏公开。局机关及局属五个事业单位(钦州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州市园林管理处、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均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按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了“财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工作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公告、领导干部任免等;及时对陈旧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平台不存在无内容的“死链接”或链接错误现象。2018年,全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及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31余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700余条,各类新闻媒体231余条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36余条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两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依法进行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的涉密级文件、信息均进行妥善保管,建立完善了保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网上传送、公开密级文件和信息。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对社会公开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在局办公室接待前来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的群众,根据群众需求提供互联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相应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发布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信息上报、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切实发挥各种宣传渠道的优势特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继续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求真务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市政管理服务水平。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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