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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1-29 1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钦州市市政管理局联系(地址:永福西大街2-1号,邮编:535099,电话:2862236)。 

  2013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12319、电视节目、宣传专栏、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3年,根据领导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监察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审核、发布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根据《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括《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认真编制和及时调整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同时公开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相关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910余条次。其中:通过政府统一公开平台公开150余条,各类新闻媒体250余条次,公开资料500余条次、宣传专栏10条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100余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本局内部相关工作文件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相应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钦州市市政管理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推进不够,发展不平衡。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继续发展政府网站,让网站成为我局与社会的沟通平台。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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