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钦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飞灰库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规范要求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钦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飞灰库区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石门坎钦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573.8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主要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市本级统筹解决;
(6)建设内容:新建库区面积为3822m²,新建填埋库容为6.036万m³的飞灰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为6年。主要建设飞灰库区库坝、库区防渗结构、飞灰库区导排机构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Fbnw9SXDdzrPboPr_ws8A 提取码: 4q2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oFbnw9SXDdzrPboPr_ws8A 提取码: 4q28
五、公众参与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西门街3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蓝工,0777-2825815。
评价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D座11楼1111室;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及邮箱:0771-2231091,8243199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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