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钦城管函〔2025〕296号
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办理钦州市政协
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9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吴扬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校周边临时摊点管理的提案(第2025198号),经与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设置经营区域,规范摊点摆放秩序
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即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统筹推进学校周边临时摊点经营区域规划设置。浦北县取缔学校校门两侧100米范围内无证流动摊点,结合小学周边道路实际,在不影响交通和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划定临时摊点经营区域,明确实验小学东门、第一小学南门等部分小学周边摊位数量和摆放位置,并设置明显标识。钦南区在南珠西大街与木井路交汇处等区域设置12处临时疏导点,配套日常管理细则,计划在平山大街等区域新增3处,预计安置流动摊点360个;钦北区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原则,在校园周边设置钦州湾大道市三十四小学、通富路等2个临时摊点安置点,明确经营时段和卫生要求。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建立健全食品摊贩登记审核机制,要求校园周边小商店持证经营,流动摊贩办理备案登记,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春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出动执法1109人次,检查779家次,督促整改118个问题,下架51公斤食品,立案查处1起。灵山县通过日常监管与春秋季专项检查结合,对校园及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出动206人次,检查332家次,整改24个隐患,聘请第三方抽检9批次食品全部合格;浦北县开展3次食品安全检查,出动153人次,检查59家次,整改17个问题;钦南区对校园周边169家次食品经营店检查,发现28个问题,开具14份责令改正书并全部整改。
三、引导规范经营,提升守法意识
将学校周边临时摊点及小商店列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发放告知书、宣传彩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法规。灵山县践行“721”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宣传;浦北县发放资料1500余份;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资料1439份。采取落实督促商家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拒绝售卖“三无”产品。钦南区在临时疏导点配套管理细则,与经营者签订《临时经营摊贩承诺书》,明确摊前“三包”责任,对违规者采取批评教育、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
四、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形成共治合力
灵山县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2025年5月1日至6月12日,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26518宗次,教育劝导店铺跨门槛经营12165宗次;钦南区开展9次联合执法,整治流动占道经营53290宗次;浦北县建立部门联合常态化巡查机制,开展15次集中整治,暂扣经营工具100个次;钦北区开展30次专项整治,整治流动食品摊贩1500余摊次。浦北县在267所小学成立联合护学岗,鼓励师生和家长提供线索;灵山县、浦北县等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钦北区收到76起校园周边摊贩投诉,按时完结率100%。市公安部门建议拓宽举报渠道,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五、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灵山县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主题班会、每学年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浦北县按“1530”制度开展活动,覆盖学生5万多人次;钦南区借助多种载体开展普及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垃圾食品;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培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灵山县、钦南区等利用多种渠道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市公安部门建议通过校园广播等提醒学生远离违规摊点。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规范经营区域设置,推进临时疏导点建设,严格落实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不设食品摊点规定,细化摊点管理要求。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检查和联合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的保护网络。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维护校园周边安全、有序、整洁的环境。
2025年9月5日
(承办人及电话:钟 波 0777-389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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