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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5-2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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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城管函〔2025〕153号

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办理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宁广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区域内占道经营问题治理的建议(第136号),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经联合协办单位钦南区人民政府、钦北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明确管理职责,强化部门联动

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摊贩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针对我市城区占道经营市容乱象问题,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天分组三班轮值,通过“动态巡查+静态值守”方式,对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周边乱摆乱卖摊点进行依法整治。对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不仅针对流动摊贩,还包括临街商铺的跨门槛经营、店外堆放杂物等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坚持劝导与处罚相结合,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以劝导教育为主,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于多次违规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乱象。

2025年以来,钦南区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共整治流动占道经营摊点38100宗次,处理跨门槛经营2331宗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8份,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案件53宗,对部分流动摊贩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经营工具223起。钦北区于2025年1月针对东升市场、兴桂路、富民路等周边等区域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2025年3月对鸿发市场、万和市场、外国语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清理,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及主干道经营秩序。整治流动占道经营摊点约3600宗次,督促临街商户入室经营约1500宗次,对部分流动摊贩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经营工具300余起。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检查食品摊贩405户次,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170张,查处违法经营食品经营户9户,发布食品摊贩监督检查信息77次。市生态环境部门办理餐饮油烟问题投诉41起。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压实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强化示范点带动作用,加大富民路、扬帆大道、兴桂路等重点街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二是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执法流程与标准,系统学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运用和执法办案能力。同时,推行柔性执法,落实“721”工作法,实行“首违不罚”,给予经营者容错纠错空间,增强商户、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引导其主动参与城市治理。三是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运用培训、考核、约谈、提醒等方式,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依托“广西餐安”APP培训平台对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线上培训结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我市“小餐饮”共计5586家,通过“广西餐安”APP培训5230家,考核率达93.63%。

二、合理规划疏导,规范经营秩序

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 号)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食药安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1.0版>的通知》(桂食药安办〔2025〕1号)精神,科学规划便民经营场所。钦南区计划在平山大街、富民路与钦廉街交汇处、蓬莱大道与龙坪街交汇处东南面设置3处临时疏导点,预计可安置流动摊点360个。钦北区针对鸿发市场周边蔬菜早市、夜市乱摆卖现象,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引导农副产品流动摊点进入市场经营,引导夜市水果摊到北辰路及鸿发街经营;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在家兴苑北面道路、钦州湾大道第三十四小学路段等区域设置11处临时安置摊点和疏导点位;在各临时安置点区域设置“钦州市临时摊位安置点告示牌”,详细公示经营内容、经营地址、经营时段和摊点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等信息;其中钦州湾大道、金桥市场对面人行道安置点可容纳水果摊位104个,目前已安置水果摊点80个以上;建立八大场馆夜市一条街和江滨夜市等2个食品摊贩示范区,目前已有108家摊贩入驻。这些疏导点的设置,既为流动摊贩提供了合法经营场所,又减少了占道经营现象,实现了市容管理与民生保障的平衡。同时,对疏导点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和卫生要求等,引导摊贩有序经营。

据市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我市已备案的食品摊贩共851户,共设置食品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8个,其中钦南区4个、钦北区4个,分别为青年创业园美食街集中区、人和生鲜市场夜市小吃街、吾悦广场小摊贩集中区、年年丰美食街、八大场馆夜市、滨江西路西面街边夜市、鸿发市场夜市、皇马广场夜市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逐户上门、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争取商户和市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增强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市民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2025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广播宣传视频200余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占道经营整治。指导城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长效巩固”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持续深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主次干道、学校以及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整治,切实整治好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问题。巩固和扩大综合整治成效,并延伸历史文化街区和相关城市主次干道等区域,打造和谐有序、整齐规范的城市环境。

(二)持续推进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根据《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1.0版》精神,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并在听取周边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的意见后,充分利用城区范围内闲置土地设置划定摊贩经营区域(路段),确定经营时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动态巡查与静态值守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引导摊贩进入划定经营区域(路段)有序经营,并做好“摊前三包”管理工作,做到经营工具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不得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散落垃圾。构建“共建、共管、共治”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城区政府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行市场周边、学校周边、重点商场、公园广场周边、重点小区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四)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占道经营类型问题案件采集、派遣、处置工作,并加强城区指导、检查力度,压实责任,促使城区有关部门高效处置辖区占道经营问题,维护良好城市市容秩序。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利用商圈、酒店的电子屏幕、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向市民群众宣讲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5年5月26日

(承办人及电话:周先隆钟 波    0777-3892393

抄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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