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钦城管函〔2025〕140号
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钦州市六届人大六次
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路边摊位管理的建议》(第135号),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划合理区域。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10号)和《自治区食药安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1.0版>的通知》(桂食药安办〔2025〕1号)精神,以服务群众、促进大众创业就业为目标,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不违反环境保护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前提下,根据日常执法实际情况,目前城区扬州街、蓬莱大道中医院北门、兴业路与明阳街交汇处(一医院南门)等有关区域设置46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含4处近期拟新增的安置点),共设置摊位2000余个,引导部分流动摊贩进入疏导点经营(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允许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区域内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通过“疏堵结合”,为流动摊点提供了相对安定的经营场所,一定程度上解决困难群众就业、方便群众生活,助推“地摊经济”发展。
(二)加强卫生管理。一是督促落实“门前三包”。钦南区、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临时安置点管理措施,明确安置点的经营时间、经营种类,要求摊主签订《承诺书》,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督促摊点履行“门前三包”,保持摊前卫生整洁。在临时安置点投放垃圾桶,及时安排环卫车辆清运垃圾。二是定期组织检查。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在疏导点进行值守,监督摊贩按照规定时间和区域经营,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和超时经营现象。例如,今年3月,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钦北区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对鸿发市场、万和市场、外国语学校等区域及周边进行了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贸市场、城市主干道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及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三)加强商品质量监督
明确实施对象,明确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具体要求,以宏进批发市场为重点,在市场门口设立服务岗亭,钦南区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市场管理方联合入驻,共同做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查验等工作,在源头上保障我区的食品质量安全。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4次,累计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000余张。此外,2024年8月以来,钦北区对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饭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大起底、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人员管理、信息公示等,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5392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2323个,完成整治232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58份,立案42起,罚没款10.36万元,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024年12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检查食品摊贩405户次,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170张,查处违法经营食品经营户9户,发布食品摊贩监督检查信息77次。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运用培训、考核、约谈、提醒等方式,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从经营者实操角度出发,普及高温天气下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的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并依托“广西餐安”APP培训平台对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线上培训结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我市“小餐饮”共计5586家,通过“广西餐安”APP培训5230家,考核率达93.63%。在加强商品质量监督方面,2025年1月至4月,市公安局共侦破整治肉制品犯罪、食品安全犯罪3起,暂未收到有关部门路边摊管理方面的线索移交。
(四)建立数字化管理。目前我局建设使用的钦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流动商贩管理子系统,已录入部分在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经营的摊贩经营信息(姓名、联系号码、经营地址、种类等),可采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类型案件派至辖区有关部门处理,但未有记录违规情况、线上平台收取摊位费、发布通知等功能,且目前缺乏财政经费难以升级系统,有待后续根据工作实际予以推进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占道经营整治。我局将继续指导城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长效巩固”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持续深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主次干道、学校以及农贸市场周边路边摊位管理,切实整治好路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巩固和扩大综合整治成效,并延伸历史文化街区和相关城市主次干道等区域,打造和谐有序、整齐规范的城市环境。
(二)持续推进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根据《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1.0版》文件精神,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并在听取周边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的意见后,充分利用城区范围内闲置土地设置划定摊贩经营区域(路段),确定经营时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动态巡查与静态值守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引导摊贩进入划定经营区域(路段)有序经营,并做好“摊前三包”管理工作,做到经营工具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不得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散落垃圾,积极构建“共建、共管、共治”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城区政府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市场周边、学校周边、重点商场、公园广场周边、重点小区周边路边摊位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四)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钦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占道经营类型问题案件采集、派遣、处置工作,并加强城区指导、检查力度,压实责任,促使城区有关部门高效处置辖区占道经营问题,维护良好城市市容秩序。同时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开发应用,更好地提高路边摊位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利用商圈、酒店的电子屏幕、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向市民群众宣讲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封召良 联系电话:3892393)
抄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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