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纪念性公园、遗址公园以及自然生态功能、服务功能突出,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的绿地,划定为永久性绿地”等相关规定,经对我市城市绿地进行排查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将白石湖公园、中山公园、梦园、冯子材旧居公园、刘永福旧居公园、牛圩坡革命烈士公园、和谐公园、巾帼花园、钦州湾广场等9个城市绿地列入钦州市第一批永久性绿地名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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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批永久性绿地名录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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