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制订实施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负责市智慧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和“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负责对接各级智慧化系统平台,推进市城市管理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指导县(区)、开发区智慧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的系统建设;负责对城市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采集、立案、派遣、核查等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对县(区)、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惊喜考核评价;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经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钦编办发〔2024〕50号文)批准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为钦州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内设办公室、指挥调度股、监督考评股、技术装备股、采集员管理一股、采集员管理二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门决算由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46.84万元,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346.8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总计3346.84万元,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4.5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方面的支出。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97.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支出。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872.2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及工作运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4.农林水支出(213类)7.2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驻村队员差旅费、伙食补助支出。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5.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59万元,项目支出774.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1.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记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0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比例计缴的事业编人员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5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29.79万元,主要用于:原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608.1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车辆运行维护(原市城管执法支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原市城管执法支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原城管执法支队1-9月)、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经费(原城管执法支队1-9月)等经费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奖金、公用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钦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装点活动(原城管执法支队1-9月)。
11.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驻村队员差旅费、伙食补助支出等。
1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5.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2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0万元,支出决算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3%;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1%,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不存在差异。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年初数及上年对比数据,无差异。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无差异。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维持基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0%,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差异。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1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使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不存在差异。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因机构改革,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24日成立,属于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所以无增减变动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额835.7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35.7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原因是新单位刚成立,项目规划和准备阶段不足,执行与管理不够,缺少专业人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理,引进专业优秀人才,强化队伍建设。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城市管理执法车辆运行维护(原市城管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04万元,执行数为19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保障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街区设施、秩序、环境和品质品位,有效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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