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二类;
(一)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灯光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②负责市区道路、街、巷、街头绿地的照明变配电设施、照明线路设施及照明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③负责城市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管理。
④负责我市城区道路、桥梁、排水、城市节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机构情况设置情况。
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城市照明管理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监控信息科、河东维修养护所、河西维修养护所、市政路桥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由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837.31万元,同比下降29.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37.3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017.88万元,下降29.44%,主要原因是钦州市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市政项目工程款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4837.31万元,同比下降29.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4.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76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增养老保险基数,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支出。同比减少1.33万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减医疗保险基数,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98.52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出。同比减少323.62万元,下降76.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合同能源项目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643.5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市政照明设施维护费、钦州市子材大桥亮化景观灯光修复工程、城区内涝点雨水篦及支管清淤工程等项目的支出。同比减少1691.39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减少。
5.农林水支出(213类)2.8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伙食补助和生活补助。同比无增减。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29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9万元,项目支出1134.1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98.52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面的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1.2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市政照明设施维护费、2024年钦州市城区内涝整治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支出。
7.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差旅补助、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伙食补助等经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2.29万元。
1.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283.15万元,主要用于是:市政照明设施维护费项目支出。
2.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9.13万元,主要用于是:2019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段城区赛道修建工程二期、子材大桥亮化景观灯光修复工程等市政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44万元,支出决算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714.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5%,同比增加10.89万元,增长825.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1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9%,同比增加11.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购买一辆公务用车。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8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尽量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开支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买一辆公务用车11.10万元,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同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运行管理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情况开支,厉行节约。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运行管理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情况开支,厉行节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运行管理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情况开支,厉行节约。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下降100.00%。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95个,项目支出总额5068.6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9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068.6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政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力量薄弱。随着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市政照明基础设施数量递增,日常维护维修任务重,相关路灯设施配套跟不上道路扩建的步伐。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认真记录居民的投诉和需求,及时解决路灯故障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市政照明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9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2.94万元,执行数为1455.53万元,完成预算的89.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市区市政照明设施按标准要求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6%以上和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向供电部门每月按时支付市区市政照明设施等用电电费,确保市区市政路灯、景观灯和红绿灯等正常运行。
(2)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06万元,执行数为3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市政道路通行顺畅,提升人居环境与城市整体形象,为城市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为改善环境做出贡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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