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钦州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包括: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通知》(钦市编[2012]27号)和《关于印发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市编[2013]21号)精神,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钦州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5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技术设备科、收费管理科、环境卫生督查科、垃圾无害化处理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决算由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30.76万元,同比下降1.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30.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45.37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钦州市生活垃圾焚烧专用医废处置应急口项目、市政项目工程等项目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总计2930.76万元,同比下降1.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支出。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结转至2023年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14.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1.21万元,下降24.3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生活补助)在2023年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2.6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1名在职人员。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511.7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运营项目和钦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等支出。同比减少213.49万元,下降29.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钦州市生活垃圾焚烧专用医废处置应急口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940.2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及工作运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90.91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运行经费、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助、公务用车购置费、钦州市集贸市场及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类)2.38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伙食补助和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差旅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农林水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28.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23.26万元,下降71.52%,主要原因是:减少市环卫新村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90万元,项目支出837.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的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51.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和物业服务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主要用于:已故人员家属的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511.7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场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运营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47.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购置移动公厕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运行经费、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钦州市集贸市场及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经费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67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物资等支出。
10.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伙食补助和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差旅补助支出。
1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57万元,主要用于:市环卫新村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支出。
1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4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92万元。
1.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8万元,主要用于是:钦江东堤安置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项目支出。
2.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4.34万元,主要用于是:钦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项目A、C分标、钦州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钦州市生活垃圾场除淤系统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44万元,支出决算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443.1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同比增加14.14万元,增长535.61%。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同比增加13.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购买一辆公务用车。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尽量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开支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买一辆公务用车13.98万元,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车辆配置时间长且使用频繁,维修维护有所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配置时间长且使用频繁,维修维护有所增加。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6%,同比下降35.29%。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市开展公务及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2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2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共有车辆7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5个,项目支出总额1503.0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63.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2.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35%;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3.5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57%;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6.3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8%;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市政项目、城建计划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导致年内预算追加增大。财政经费安排有限,缺口大,资金未能按时支付给承建单位。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处将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并加强与市财政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落实项目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钦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5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3.54万元,执行数为495.48万元,完成预算的65.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开展垃圾场封场后的运行监管,加强场区各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场区安全巡查,全年场区稳定正常运行;加强对钦州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确保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率达100.0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规范开展渗滤液处理,实施达标渗滤液纳管排放,防范二次环境污染。经统计,2024年1月至12月共处理生活垃圾11114.50吨,渗滤液75188.00吨,完成原预定目标。为有效控制垃圾场及渗滤液站运行成本,我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成本控制率小于100.00%,全年无成本超支情况。
(2)钦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项目(QZZC2022-G1-10001-GXLJ)A分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5.08万元,执行数为4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钦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项目(QZZC2022-G1-10001-GXLJ)A分标,保护环境,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生态钦州。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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