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根据国家、自治区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主要负责钦州市主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燃气安全技术评价、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年度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燃气工作人员素质及应急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负责每月每季度或不定期对钦州市辖两县(灵山、浦北县)两区(钦南、钦北)燃气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二部分: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7.36万元,支出总预算127.3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7.83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调减项目钦州市市本级授权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总支出较上年下降5.79%,主要原因是调减项目钦州市市本级授权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7.36万元,同比减少7.83万元,下降5.7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36万元,同比减少7.83万元,下降5.79%。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比减少7.83万元,下降5.79%,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调减项目钦州市市本级授权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2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8%,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0.84%;项目支出3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22%,同比减少7.06万元,下降16.42%。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为:调减项目钦州市市本级授权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8%,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11.7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6%,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57%。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3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2%,同比减少7.06万元,下降16.42%。
(4)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6%,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0.68%。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3.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8%,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0.8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2%,同比减少0.78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5%,同比增加0.61万元,增长5.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23%,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0%,同比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22%,同比减少7.06万元,下降16.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33%,同比减少8.74万元,下降20.33%。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7%,同比增加1.68万元,增长100.0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9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2.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材料费、劳务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能源行业管理35.9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市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费用、燃气行业从业管理人员培训及燃气市场专项整治、燃气监测预警系统网络专线传输费、两县两区及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检查和技术指导所产生的人员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印刷费等发生的项目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公积金5.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7.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6万元,比上年预算0.20万元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20.0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考察燃气行业监管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视往年情况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16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0.00%。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考察燃气行业监管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考察燃气行业监管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视往年情况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7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96%,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0.6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81万元,同比增加1.27万元,增长27.97%,其中:集中采购5.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41.71%;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00.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35.9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项目18.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对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经营网点、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排查检查;提高我市对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处置能力;对燃气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在责任意识、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监管能力上有所提高;通过督查、指导各县区加大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加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和隐患整改工作;组织专家审查燃气企业,对燃气企业的燃气质量进行抽检。
重点项目二:燃气监测预警系统网络专线传输费项目17.94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实现钦州市燃气设施监控视频信号收集传输展示(含视频录像截取保存功能)、钦州市燃气设施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定位及显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数据(含储配量、浓度、温度、压力等)的采集分析预警、信息发布、业务交互等功能。通过网络专线传输服务,确保钦州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正常数据传输。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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