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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钦州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04-06 15:40     来源: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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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从行业管理角度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钦州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18日我局制定印发《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试行)>》(钦城管规〔2020〕1号)。随着当前城市管理的深化,前述标准与当前我市城市快速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结合“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的实施精神和当前城市管理需要,我局对此前《钦州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增加市容市貌环保、安全方面的相关具体要求,形成了《钦州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钦州市城市容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助力“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的实施。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三)《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标准》共6章、39条,其中“总则”条款4条,“干净”类条款7条,“整洁”类条款11条,“有序”类条款9条“安全”类条款6条,“附则”条款2条。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编制目的。提出了适用范围,阐述了涵盖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价的具体细化标准,并提出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管理等。

(二)“干净”主要解决“脏”的问题。“干净”类条款,主要针对“脏”的问题,注重在环境卫生效果评价方面提出要求,包括道路整洁、车容整洁、工地整洁、经营场所整洁、水域清洁、建筑立面干净、环卫设施干净等。

(三)“整洁”主要解决“乱”的问题。“整洁”类条款,注重在市容整齐效果评价方面提出要求,包括户外广告、宣传品、道路及路面设施、道路挖掘围挡、工地环境、管线、各类站亭、照明设施设置规范,同时对绿化整洁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有序”主要解决“差”的问题。“有序”类条款,注重在市容秩序效果评价方面提出要求,包括车辆停放、经营秩序、道路和公共场所秩序、建(构)筑物、公共信息栏容貌、标志标线、油烟排放要求、大件垃圾处理等。

(五)“安全”主要解决城市管理平安稳定的问题。“安全”类条款,注重在安全稳定效果评价方面提出要求,包括防护栏、防护装置、管线、窨井盖、照明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城市燃气等。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