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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燃气火锅隐患多,你不怕吗?

2022-08-22 11:15     来源: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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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锅店违规使用燃气发生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有不少商家违规使用煤气炉作为火锅热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8月16日下午,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和燃气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扬帆大道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检查时,发现一火锅店一楼用餐区域26张餐桌共摆放了24瓶液化石油气瓶;在二楼用餐区域20张餐桌共摆放7瓶液化石油气瓶;楼梯间存放16瓶液化石油气瓶;厨房内使用的一瓶液化石油气瓶有私接三通、软管过长问题;煤气瓶底部有用热水加温增加气压的痕迹;公共用餐区域和厨房使用的燃气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该店在燃气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多达7个,在这里吃火锅无异于置身炸弹之间,岂能吃得安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燃气用户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六)危及用气安全的其他行为”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该火锅店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通知该店供气企业中油燃气公司到现场运走14液化石油气瓶及时消除隐患,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第一款“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向钦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对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严格跟踪该店整改情况,如该店店主不按通知要求按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将依法进行查处。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外出吃火锅要选择安全、规范的门店,既要吃的开心,也要吃的安心!

城管执法人员检查该店铺现场情况照片

城管执法人员组织钦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清运部分超储液化石油气瓶

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店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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