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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 |
处罚结果 |
作出决定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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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城管(住建)罚决字﹝2024﹞第拆03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 |
潘淑媛、李展超 |
责令在2日内自行拆除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江滨豪园东面建设的一间砖结构石棉瓦房,建筑面积:34.65㎡。逾期不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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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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