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
处罚结果
作出决定书时间
1
钦城管(市政)罚决字〔2024〕第002号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钦州市聚贤物流有限公司
警告,并罚款10000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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