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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部署和标准要求,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契机,以截污治污为根本,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黑臭水体整治的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打响钦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19年以来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钦州市黑臭水体基本情况
钦州市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水体共有10个,分别为2015年12月排查出并列入“平台”的西干渠等4个水体以及2019年2月底新增列入“平台”的邓屋沟等6个水体,黑臭段总长度约20.62公里,黑臭段总面积约0.1591平方公里(重新校核了沙江沟黑臭段数据)。
二、自查情况
2019年12月,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我市东干渠、黄晚沟、西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邓屋沟、缸瓦窑沟、佳和沟、桃沟、沙江沟和彭屋沟等10条水体进行了水质采样检测及公众评议。经采样监测及入户调查,我市东西干渠等10条水体水质氨氮、溶解氧、透明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4项指标均已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不黑不臭标准,同时公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已按要求达到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目标,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三、整治进展情况
2018年,我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分两期实施,并采取EPC模式加快推进。其中,一期工程包括西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邓屋沟和缸瓦窑沟(含佳和沟)等7个工程,整治长度约44.2公里,项目总投资为12716.59万元,于2018年10月进场施工,2018年12月底已基本消除西干渠和西干渠康熙岭支流黑臭现象,2019年6月基本完成一期工程,于2019年6月21日完成预验收,基本消除佳和沟、缸瓦窑沟和邓屋沟等3个水体黑臭现象,共完成投资约1.2亿元。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渠道清淤长度27.14公里,清理淤泥6.94万立方米,敷设及改造截污管道14.66公里,完成污水排口截污317个(大部分为零散小排口),完成渠道硬化修复6.4公里,完成污水提升泵站建设3座。
2019年3月,二期工程进场施工,二期工程包括桃沟、沙江沟及彭屋沟等其它水体整治,整治长度共17.4公里及整治面积为3.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990.5万元,2019年9月底基本完成,2019年10月4日完成预验收,基本消除桃沟、沙江沟和彭屋沟黑臭现象。二期工程累计新建污水管道10.30公里,清淤渠道6.471公里,清理淤泥6.82万立方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9座,疏通市政管道2.9公里,截流整改污水直排口240个(大部分为零散小排口)。
四、取得的成效
完成“两个基本消除”,实现“一个显著提高”,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二阶段统筹强化监督—黑臭水体实地核查。基本消除东西干渠等10条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共消除黑臭水体约20.62公里,黑臭水体消除率100%;基本消除主城区建成区污水直排口,黑臭水体一、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污水直排口截流557个(大部分为零散小排口);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处理量,2019年1-11月,河东、河西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4465.69万吨(日均处理污水13.37万吨),比2018年同期增加处理污水1078.08万吨(日均增加处理污水3.23万吨),同比增长31.82%;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1月30日—12月3日至我市开展2019年第二阶段统筹强化监督—黑臭水体实地核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上传全国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问题反馈系统,根据系统反馈显示,我市东西干渠等10条黑臭水体均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五、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我市在2015年12月出台了《钦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2017年9月印发实施了《钦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系统推进整治工作,为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提供指导、指明方向;2018年12月再次出台了《钦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成立钦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攻坚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作为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组成,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形成辖区政府责任,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微信专项工作群和每周召开工程推进例会,方便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决策第一时间做出,执行第一时间到位,反馈第一时间提交,大大提高了治理工作效率。
二是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缩短建设周期。我局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合作,在项目前期主要采取了“集中协调”和“并联审批”等方式,尽可能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征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审批环节,大大的加快了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充分发挥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优势,全力做好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无缝衔接,同时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认真梳理工程内容,制定工期倒排表,倒排建设项目的各个时间节点和每天需完成的工程量,做好施工工序的衔接和施工要素的保障,做到各工程项目全面铺开,各整治项目同步施工,与传统工程招标模式相比,至少可节约3个月以上的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实现了6段新增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抓住关键,有序推进。我局在治理方案的设计论证阶段,充分结合城区实际,对设计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否定了设计单位提出的沿岸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案,坚持以完善市政污水管道为主,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避免了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的高投入短寿命,把有限的经费投入到关键性的控源截污工程措施中,将黑臭水体沿岸的散排污水都通过毛细支管从居民家里接入污水收集管网,黑臭水体一、二工程共截流及整改居民零散小排口457个,全市10段黑臭水体中,暗涵长度达13.05公里,我局在整治过程中,克服暗涵恶劣的工作环境,采用地球物理勘探与管道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利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暗涵清淤11公里,暗涵内的97个排污口全部得到整改,实现污水应收尽收,确保每一分整治资金都花在刀刃上,花出实效,避免污水收集不彻底导致水质反弹的问题。
四是转变截污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我市排水管理体制。在实施黑臭水体整治中,全市共普查了212个主要住宅小区、学校、市场和单位排水现状,并对其中46个小区内部排水管网、39个城中村管网空白区、56个在建施工工地排水和120公里市政管道进行普查,共发出整改通知207份,立案7起,整改问题107处,改造修复坍塌损坏及堵塞的市政排水管道21公里,同时联合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共发放排水许可53份,将截污工作由“末端截流”向“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转变。
五是实施水系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成效。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控源截污和清淤疏浚实施后,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岸带绿化修复、活水补充等手段,进一步减少水体面源污染,恢复与系统构建渠道生态系统,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以期达到持续改善水体生态环境的目的,并最终建成“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城市景观带,2019年9月以来,累计清理水面及周边垃圾1400吨,清理菜地103块,岸带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同时,我市充分发挥城区水系发达的优势,加强对现有水利闸门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在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时,提出了水系连通工程,对有条件进行生态补水的东西干渠、黄晚沟、桃沟和沙江沟等水体,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定期进行生态补水,推进生态修复,增强城市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活水保质,构建起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六、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彻底消除黑臭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国家实现长制久清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汛期和雨天,整治成效还不够稳定,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污水管网建设相对薄弱,河西片区雨污没有分流。我市排水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河西片区仍以雨污合流排水体制为主,排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等现象较为严重,城中村生活污水仍为自然散排状态,排水管网出现老化、堵塞、坍塌损坏及管径设计不合理等问题突出,沟渠新增直排口入河及乱扔垃圾入河等现象时有发生,未来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二)部分市民环保意识亟待加强。沟河沿岸群众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或将餐饮废水倒入雨水篦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水污染现象不断,虽然部分渠道整治水质短期达标,但由于污染源头不能根治等原因,往往是治而反复、成效不稳。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我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管理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水体“返黑返臭”,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加快推进主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行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河西片区排水管道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河东片区排水管网普查并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2021年底前建设完善城区排水管道,消除城中村等排水管网“空白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解决住宅小区、单位、居民等排水管网错接乱接现象,进一步为我市水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保驾护航,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深入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向沟渠周边居民群众宣传黑臭水体整治的意义,宣传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黑臭水体治理格局。
2019年12月20日

桃沟整治前

桃沟整治后

邓屋沟整治前

邓屋沟整治后

佳和沟整治前

佳和沟整治后

彭屋沟整治前

彭屋沟整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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